怪腔男孩.jpg      

翻開書,第一段第一句,「有看到血,比你想像中黑。」

當時我還沒有太多的想像。史蒂芬凱爾曼《都嘛是怪腔男孩》,書
名怪,內容截文也怪,我是抱著好奇心開始閱讀的。作者用一個命
案現場揭開11歲的轉學生男孩哈利,新奇無倦態的經歷一學期的生
。「小孩子不應該被殺,但在倫敦這裡似乎不是。」他跟著媽媽
.姐姐從非洲迦納飛來英國,很多事跟他知道的都不一樣。

《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的 「我」,就是哈利,出口說
閉口想,都是小學生天不怕地不怕的語調和自己編答案的思考。這
世界跟我成長年代差距太大,我必須耐心適應,一度以為我看的是
本青少年小說,可它偏不是,意料外蹦出來的髒話或天真....哇!這
可能是一本寫給大人看的,了解青春期成長中的孩子,怎麼面對那
麼多誘惑.危險.心動.憤怒.不明不白卻還是被強迫要道歉或感謝的狀
況的書,只不過作者借哈利的嘴,說說心裡話讓讀者懂。

書裡有很多人物,句子不長,放肆得很。哈利的玩笑,他的吵嘴,
他的小戀愛,他的思念,還有很多他似懂非懂的新鮮事,飽滿著學
校和家庭生活,我翻閱著普通平凡的日子裡,哈利像寫日記般地講
給我聽,中途不曾感到悲傷或訝異,只想看看他搞什麼鬼?

史蒂芬‧凱爾曼 Stephen Kelman隱約中編了四條線,交叉圍著哈利
這善良的孩子(我認為他的心很溫暖)。轉學,讓他想嚐試惡作劇,
讓他碰上很扯的事,我一看到書上寫「肚子變成冷冰冰的」,就懂
他又遇上覺得糟糕而緊張的問題。哈!我喜歡哈利的誠實,「我最
討厭被媽媽看透我的腦袋裡在想甚麼了啦!」

沒有順著走進怪腔男孩的世界的,我也一邊看一邊猜,小孩就是愛
回嘴嘛!終於弄懂,「我」是哈利,爸爸有間做竹子傢俱的小店,
和奶奶.小BABY妹妹愛格妮絲還留在迦納,哈利跟著在倫敦醫院婦
產科上班的媽媽.姐姐麗迪亞來到倫敦。書裡,哈利總拿麵粉餵著
飛來他家的鴿子。(偷偷說,那隻鴿子的話還真深奧,不過牠卻是
哈利最後見到的,唯一能說話的動物。)

哈利的情緒起伏,總有著英國和他來的非洲給他的「驚奇」比對,
那些當然都在媽媽沒看見的時候做的事,說的話,相處的新規矩,
對家長來說應該都是嚇死人而不該做的事,所以哈利偶而也覺得自
己不乖。我欣賞作者讓爸爸「交待」哈利的安排,他說「家裡什麼
都要靠我....」,讓11歲的男孩有時勇氣大增,「好加在有我。」
他知道要保護媽媽和姐姐,逗她們笑,不能讓日子太悲慘.....

哈利最愛晚上電話裡,爸爸的聲音帶笑,小妹妹會叫他「哈利」。
他在我的眼中就是好兒子,好哥哥,他有聽爸爸的話。

但是,哈利是小黑人,容易引起同學注意。學校裡有愛搶人的麻煩
小子幫派想罩他,他也覺得入幫蠻拽的,可惜老通不過「行動」中
對膽量和資格的測試。幫裡人都怪怪的,哈利常「進行中」想到該
不該做而掙扎,本來不該這樣的。「我連自己是哪一國的都不知道
!」哈利認識了小偷,看起來從校園霸菱中脫逃,天天在「戰爭」
裡。直到聽見妹妹發燒了,他好害怕....

「我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而且都是我的錯...我從心坎裡知道,我應該
要乖的,我應該要乖的,可是我故意忘記。現在上帝要來毀滅我們
了,搞不好祂會先殺掉愛格妮絲(小BABY妹妹),給我一個教訓。我
沒辦法呼吸了,我也不想呼吸了。我練習死亡是甚麼感覺.....」

他好愛好愛妹妹,他怕她死掉,因為他知道「死」是怎麼回事。「
交易就是這樣:上帝必須先保護別人,我自己照顧我自己。我一點
也沒關係。」
他懂事,他得改,他可以忍耐被欺負,和壞小子隔開
.....所以妹妹病好了,他覺得自己救了她,肚子暖洋洋的。

姐姐麗迪亞的同學愛騷擾引誘小哈利,是將《都嘛是怪腔男孩
Pigeon English》此書推向「限制級」模糊地帶的怪咖。相對的,
作者讓小哈利有純純的愛,他只要在紙條上勾選YES or NO,就變
成別人的男朋友,哈哈!「笑是讓別人喜歡你的最好的方法。」
啊!小孩子單純的世界裡,擁有愛很簡單,大人該學學的。每天,
哈利有意見也有不安,他「看見」生病,自殘,違法居留,還有他
抓著好朋友狄恩想找到殺人案的兇手,不停的想辦法找證據。

「我跟死掉的男生只是半個朋友....我只想快點跑掉,不能讓死亡追
到。」
哈利在教堂為死掉的男生禱告,他有遺憾,有一回被流氓欺
負是「死掉的男生」主動幫他,哈利曾想跟他做朋友卻來不及了。
「所以現在換我幫他」。阿喬炸雞店前的小孩命案,並沒有給我恐
怖感,作者是花了很多篇幅讓我跟著小孩的「義氣」做粗淺的分析
和觀察,哈利和狄恩當自己是間諜是警察,偷偷實驗著他們從電視
節目裡學來的找嫌疑犯的方法,在教堂,去河邊,翻垃圾桶,用膠
帶按指紋,望遠鏡監視,前進酒吧.....

童稚的疑問有時候真是「真理」。

「可是感覺"永遠"已經結束了。感覺好像有人殺掉那個死掉的男生
的時候就把"永遠"給搶走了。」
連哈利都會害怕下一個是不是他,
找到兇手,是把「永恆」找回來。「就會像是萬事萬物都還照道理
在運轉」,
小孩被殺應該是脫軌的,不正常的啊!

可是,暑假前的最後一天,哈利得到小女友的吻,一路狂奔釋放著
他對這個世界的愛,愛卻爆開......「愛格妮絲又小又胖的手指和臉。
我看不到了。」
我嚇到了。為什麼讓孩子不懂的「為什麼」,停留
在大人沒辦法說給他聽的,讓鴿子說給他聽的時刻呢?《都嘛是怪
腔男孩Pigeon English》,整本書裡小孩子活靈活現的緊張和心事
還在腦裡,卻不讓我安穩的結局,令我驚呼而心跳加速,難怪這書
會特別引人注意。(哈利不壞,他知道要乖的。)

最後一段的第一句「有看到血,比你想像中黑。」 

 


●《都嘛是怪腔男孩Pigeon English》
作者:史蒂芬‧凱爾曼 Stephen Kelman
譯者:趙丕慧
出版社:大田文化
出版日:201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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